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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ord怎么转pdf https://www.pptmuban.com/ 文/佟伊 图:来源网络,侵删 1 2018年5月13日,“砰”的一声,一名少妇模样的女人撞开大门,手里拎着把俄罗斯花柄水果刀冲进草花街派出所,进门就喊:“我把他杀了。” 值班民警吓了一跳,吓倒民警不是报案内容,而是报案人旋风一样的身段,和慷慨赴死的夸张表情。 第一次见到张雪玲是在看守所,她,离异,独自带着女儿生活,人生信条就是——忍。 忍无可忍的张雪玲报案说:自己杀了房东。 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,张雪玲就委托了律师,可见她还是有很强求生欲的。但是,她却拒绝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明。 面前这个女人,粗看还算漂亮,但焦黄的发色和憔悴的神态把这一切都毁了,我向她表明了身份,给她看证明材料,让她签授权委托书时,她依旧低眉顺眼,甚至有些漫不经心,手指挠着桌面,“咯吱咯吱”地响,而我依法告知她所享有的权利时,她的烦躁达到了顶峰。 她伸着脖子,急切地问:“我女儿怎么样了? 我被她的突兀吓了一跳,调整好自己说:“你母亲不敢和孩子说实话,说你去外地做生意了。放心吧!” “那学习呢?跟得上吗?”她的焦虑,像是被挤压着的薯片,隔着桌子我都能听见碎裂的声音。 我有点纳闷,这人是真不知道厉害呢还是有点缺心眼?都什么时候了?这是刑事案件,人命官司。她怎么还有心情关心其他呢?我勉强点头。其实,我们都明白,这不过是一种心理安慰。 直到这里,她才问到自己的问题:“我还能活吗?” 我说:“你的案子目前在侦查阶段,我所了解的情况有限,但你涉嫌的罪名是:故意杀人。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你可以和我说说具体情况,我必须深入了解案情,才能更好的展开具体辩护工作,才能找到所有对你有利的事实和情节,争取最大的宽缓刑罚。甚至…….” 我话没说完,她的头突然就低下了,快的像被人砍断了脖子,她小声啜泣着:“我还能出去吗?包律师。”我说自己从不轻易承诺,但会全力以赴。 于是她哭说出了事实: 我叫张雪玲,36岁,离婚,自己带着女儿生活,为了维持生计,开了家小店,但由于位置不好,客流太少,拼尽全力也就是解决温饱。于是,我看中了草花街的旺铺,这里的店铺很难租到,几乎没人退租,就算有人转手也要交10几万的转租费,幸运的是,我在同学帮助下,租到一间退租门面,激动地和房东签订了3年的合同。并且承诺押三个月,付一年的租金。 我既有手艺也能吃苦,很快小店就走上了正轨,每天看着钱像流水一样涌进来,我觉得自己咸鱼翻身了,终于又有了希望。 我和住在楼上的房东老两口关系特别好,两个老人很实在,来我店里吃东西,吃完了不让找零钱,我忙不过来时,还可以把女儿暂时放在楼上,心里别提多踏实了,这样的日子直到他们的儿子——李小明出狱。 他来和我打招呼时,我根本没想到我的噩梦从此开启。 2 一天下午,2点多,店门被推开,李小明探头往店里打量一番,走进来,坐在靠窗位置,点了碗面。本来这个时间是不营业的,但是碍着面子我还是重新打火煮面。 我正在刷碗时,听见他“啊”的一声大叫,“蟑螂”,随即,是碗筷翻掉的声音和他大得吓人的干呕声。 我赶紧跑过去帮他拍背,他抬起猫着的腰,侧着头用眼角看我,用筷子夹了半个蟑螂,举到我眼前,横着脖子说:“姐,这事怎么了吧!” 做餐饮小吃的都知道,再干净的店,谁也不敢保证没蟑螂的存在,何况我们这里潮湿呢?我拿吃奶的力气陪着不是,问他打算怎么办,赔两碗面行不行?他瞥了我一眼,哼了声,拍了张照片儿就离开了。 就这么一眼,我心惊肉跳了一下午。 到晚上,他捂着肚子,让我送他去医院时,我反而到放心了,由着他折腾,验血,B超,端着他的屎去化验,虽然,心里一万个不情愿但也不敢开口反驳,不只是租人家房子,主要是单身女人惹不起二流子。等陪他输液回来都后半夜了。 最后,他眯着眼又找我要了500块,误工费,可他哪里有工作? 后来,李小明说他落下了后遗症,动不动就拉肚子,也动不动就来讹钱,我找了房东老两口,他们也对自己儿子无可奈何。 不久,不堪其扰的老两口搬回乡下去了,留李小明和女友住在我楼上。他俩白天不出门,晚上就到我店里蹭吃蹭喝,没钱花了,就来讹点小钱儿。我火冒三丈也无计可施,和同学一打听,他摇着头叹息说,李小明是流氓加无赖,连“叫得出名号儿”的大耍儿(天津话,流氓的意思)都让他三分,可千万别惹他,也别给他太多的钱。以后,他有空就来店里坐坐,免得我们孤儿寡母的被人欺负。其实,那时我就想退租了,可是,舍不得押金,也舍不得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人气。 一周后,早上准备开店时,我发现零钱盒子里的钱少了,锅里的一大块猪头肉也没了,打开监控一看,原来是李小明半夜,拿钥匙进门,不仅偷钱,还拿走了肉。房子都租给我了,还拿着钥匙这也太说不过去了。 我气愤难平上楼去找他。刚到门口,杯子落地的声音,扭打、抱怨的声音,隔着门拍在我脸上。据我判断李小明胜出,他吼着:“臭biao子,你别给脸不要脸…….”“嫌我没出息,找别人去……”,接下来是椅子落地和女友的尖叫声,闹得一团糟。 碰上这种和自己的“心头肉”都玩命的主儿,我哪里还敢要锅里的猪头肉啊?我身子贴在墙上,眼巴巴看着李小明摔了门从我身前跑过。 这样,我整整清静了3个多月。据说,他去外地做大生意去了,一条街的人谁也不吭声,但都心照不宣地连吃了一星期的打卤捞面(天津习俗,庆祝值得高兴的事儿)。 3 三个月后的一天,我回去有点晚,锁防盗门时,发现李小明就蹲在马路对面,阴恻恻地看着我,当时,把我吓得钥匙都掉在地上,动弹不得。他啐了嘴里的烟头,砰的一声踩灭,又鼓着腮帮子狠狠踩了几脚,离开了。 后来,我的店又被盗了,其实,也不过就是剩菜和零钱,我没找他,他却找上门来,没等他开口,我就说自己没钱,他嘿嘿干笑着靠过来,胳膊肘支在柜台上,嬉皮笑脸地看着我,说:“姐,你太小瞧我了,弟弟我可不是要小钱的。” 然后,张雪玲就说不下去了,咬紧了嘴唇。 作为女性,很多时候,我于心不忍,也怕她经历的事情太难以启齿。所以,先问她,是不是被骚扰了?她把头侧向一边,头点的特别机械生硬。 一个单身母亲,带着孩子早出晚归讨生活,艰辛可想而知,而她们偏偏是很多无赖下手的目标,我知道再问下,会听到什么结果,也犹豫了,目光在她写满忧伤的脸上逡巡,那一张隐忍了太多痛苦的脸。 她流泪了,顿了顿,拿出壁虎断尾的决心说:“那天,下了点雨,路上行人不多,我正准备关门时,李小明来了,不知道在哪里喝得满嘴酒气,吵着让我给他下面条,我看时间不早了,怕再有客人进来影响我关店,就拉下了一半的卷帘门,没想到…….” 说到这里,她开始摇头,似乎想把不堪的经历,全摇出脑外。 她沉默了,指甲陷在皮肉里,在回忆里挣扎,她的状态极大地诠释那句,毒入骨髓,身心腐烂。 我立刻打断她,你有没有保留证据?这些情况审讯时说过了吗? 她才从恍惚中回过神来,突然喊了起来,声音大到管教来制止她,:“坏了,手机,我那个旧苹果手机,也有那段视频监控,在我女儿手里,包律师,快,快别让我妈妈和女儿看到。”然后,整个会见室里全都灌满了她撕心裂肺的哭声,和管教的大声呵斥。 我们的第一次会面,就这样结束了。 这段她早就提供给公安机关的视频,我在她女儿的手机里也看到了。我不知她的家人有没有看到过,只能说,那不是来自恋人间的彼此取悦,而是一个单身母亲的卑微挣扎,看得让人身心俱痛。 这样的事在很多看不见的角落上演,又被世上的繁华和宣泄所掩盖。 对受害者来说,那是不能说的隐痛,会在她们的一生中反复回放,无法弥补,不能忘怀。 不久,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检察院,我才有机会查阅案卷,但这一查,让我疑窦丛生,我想也许是上次太匆忙了,以至于没有问清楚,就又去见了一次张雪玲。 这次会面,她似乎好多了,情绪很稳定。她问,她这种情况可以算是正当防卫吗?我说看具体情形。她又开始咬下唇、扣指甲不说话了,良久,有些激动地说:“别人说可以算的。” 她的言下之意是在质疑我的专业。听得我冒火又纳闷,她口中的别人是谁? 4 我脑海中又浮现她的口供和现场勘查不符的情形。其实,现场勘验检查里清晰呈现出,现场被彻底清理过的痕迹,嫌疑犯手法专业,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。 但张雪玲显然不是那种“老油条”或者几进几出的“料子鬼”,根本没有任何反侦察能力,而且,凶器上只有张雪玲的指纹,李小明家的东西,却没有李小明的指纹这不合常理。 法医报告中称,被害人腹部中一刀,导致脾脏大出血死亡,但张雪玲身高176cm,李小明身高173cm,这刀口的位置也明显太低了吧,何况张雪玲当天还穿着的高跟鞋呢。 而且,尸体上臂可见创口长约12cm,深及骨质,右肱动脉、肱静脉、肌皮神经、正中神经、桡神经均完全断裂,为斜向上刀口,也就是刺伤,正手刀位。而刀柄的指纹系反手握刀,这一点也对不上? 最重要的是她交代说,杀人后就直接到派出所报案了,那么,到底是谁清理了现场?又是谁告诉她,她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呢? 其实,我并不想接这种案子。最主要的是,我隐约觉得,张雪玲貌似老实巴交,但倔强有主见,貌似交代,实则抗拒。律师被坑的太多了,这种当事人是很危险,所以,我萌生了退意。 我带着几分疑惑试探道:“在证据面前,所有的掩盖都是徒劳的,你帮不了别人,也会害了自己。除了故意杀人罪,刑法上还有一个包庇罪,一样要坐牢。还有共同犯罪,还有…….” 她身子一震,抬起头,用一种动物受惊时的眼神看着我。张了几次嘴,还是垂下了头。和我判断的一样,她依旧有隐瞒,而她究竟隐瞒了什么呢? 我从刑侦人员那里了解到,几次提审,无论怎么问,张雪玲都说是自己杀人,哪怕在证据面前依然不肯低头,明显在保护他人。这种当事人,我不喜欢,因为,他们总是,一边企图律师救命,一边竭力维护背后的真相。 很快,她的案件因为疑点重重,被发回补充侦查,又一个人落网了。就是她曾提过的同学武颂国,那个帮助过她的好人。 再见到她时,她开始询问我,是不是可以改口供,说她自己没记清楚,有些事情要交代。 我提醒她,如果翻供后交代的情况与事实不符或者与其他证据不吻合,那么引发的后果,将可能是重判,所以必须谨慎。 但如果确定要推翻之前的供述,可以直接将翻供的内容写下来交给管教;或者等有人提审时再跟提审人说,但是无论如何,都必须要讲清楚为什么要翻供,不然翻供后的供述很有可能将来不被法院采纳。 她嗫嚅着说:“李小明是个畜生他死有余辜,您相信吗?,您知道他干了什么?” 我不置可否,谁谁谁是个畜生这句话,我听得太多了,有点麻木。 她说:“孩子放学后,我把她带到店里,当时还没营业,我出去买东西,就锁上店门,让孩子自己做作业,还和旁边店铺老板打了招呼,让他帮忙照看一下。可等我回来一看,作业本在桌子上,孩子不见了。” “我的孩子呢?隔壁老板不是答应照应吗?她到底去哪了?是等不及去找我了,还是……...我突然有点不敢往下想了。 我急坏了,赶紧查店里的监控,发现我走后,李小明居然打开锁进店把孩子领走了。” 5 她接着陈述。 “我疯了一样冲出去,隔壁店铺的老板探出头操着南方口音说:笑笑妈妈啊!刚才房东带孩子去看动画片了,和我打过招呼的呀。” 我几步跨上楼,直接用身子往门上撞,边撞边喊,李小明我报警了,畜生你给我出来。就在我快把门和自己都撞散了的时候,那个畜生!提着裤子从门里悠悠晃晃悠悠地出来。挠着头皮问我,你喊什么喊什么? 我推开他,直奔屋里的床上。女儿笑笑的校服被丢在地上,她被藏在脏兮兮的棉被里。孩子看见我放声大哭,那天她经历过什么,我至今都没敢问。 张雪玲说完,用粗糙是袖子抹着眼泪,倔强地再不肯出声,那是一个母亲委屈,让人不忍多看一眼。 其实,我有点失望,这些情节我已经在案卷里看过了。因为,视频显示张雪玲并没有说谎,孩子确实是被李小明带上楼的,由于孩子被侵犯,所以张雪玲愤而杀人,确实存在正当防卫情形。但出于稳妥,我还是联络了死者家属,要来了一纸谅解书,做好了万全的准备。 从看守所出来,我特意去找了承办她案子的警察,警察说:“她属于有自首情节,可惜情况对她不是很有利,她租的小区视频监控坏了几个月了,没人修。”但他们也给了我一个信息——被杀的李小明确实是当地有名的流氓,民愤很深。所以,他们也为张雪玲感到惋惜。 没想到两天后,张雪玲却通过看守所找我,她的反复无常很典型,很多当事人都是这样,说一半,吞一半,隐藏了推动事情的关键细节,却期待最好的结果。 这次会见,她很主动或者说很急迫,见面就问我关于抓捕武颂国的事。我问她哪里来的消息,她说,提审时知道的…….说完,她一只手撑着桌面,一只手开始抓住了自己胸口的衣襟,似乎要撕开胸膛给我看真相,指甲在粗糙的号服上磨断了,她没顾得上疼哭着说:“我杀的李小明,我怎么说你们才能相信,真的不是武颂国啊!” 我让她别存侥幸心理,刑侦人员真的火眼金睛,她点点头,开始了边啜泣边挤出了最后一段“牙膏”: 我和武颂国从小学到高中都是同学,小学时他就喜欢跟在我后面,我嫌他貌不惊人,根本不理他,还把他给我写的小纸条交给了老师。上初中,他长开一点了,我们是同桌,做眼保健操时,睁开眼总会发现他在偷偷看我。我考砸了,哭鼻子时,他会默默给递纸巾,然后,凑得很近教我数学题,值日他从来没让我干过,而且,无论怎么换座位都还坐在一起,全班都以为我俩在一起了。 高中毕业照相时,他用心爱的球拍和别人交换位置,就为了站在了我身后,那是我们唯一的一张合影。他的心思我懂,但是,没有答应,就这样我们错过了。 大学时,他每天都会在我的博客下面留言,四年里从未间断过。有一次,他问我,可不可以到我读大学的城市看我。其实,我也动心了,但那时候我很虚荣,一想到他又瘦又小的样子会被同学笑话,就犹豫了,这样我们就又错过了。有人喜欢是一种幸运,可惜我把它丢了。 婚姻失败后,我带着孩子从外省回到娘家,在同学聚会上又见到他,听说他也挺不幸的,夫妻不和,老婆死活不肯离婚。 后来他帮我租了门面,听说李小明百般讹诈我的时候,常来店里走动,到了店里,他脱下工作服就给我打下手,那时,他已经是单位的小领导了。他俯身擦桌子的样子,让我想起上学时候。唯一不同的是,我们都老了,我突然意识到,自己居然和对的人擦肩而过,找钱的手就停在半空,被客人骂到泪流满面。 他不像从前那么懦弱了,会挡在我面前,话也说得体面,那时,我站在他身后,有种冲动,想靠在他背上,可是,我老了、人也走了形又带个孩子,早没了当年的骄傲,我们就这么默默地彼此接近,对于其他的事绝口不提。 一次,他来店里帮忙,我们一起抬沸腾的汤锅时,热水溅到我脚上。当时,是夏天,我穿的凉鞋都烫坏了,他顿时慌了手脚,在路边拦了辆出租车,直奔医院,背着我上楼,比自己受伤还紧张,等大夫处理完伤口。我才发现他烫伤比我还严重。 那天见他躬身给我穿鞋的情形。我想着、想着就睡不着了,自己都记不起多久没人疼了。从那天开始,我下定决心,这辈子不能再错过他了。 我们约定等他6个月离婚后,就在一起,那段时光虽然短暂,但很美好。我们都是成年人了,怎么控制也是白耽误工夫,有一次,我们收拾完店面走的有点晚,没忍住就拉上了卷帘门。出来之后,就碰上了刚从外地做了大生意回来的李小明。 后来,我店里不是又被撬了吗?本来我以为是被盗,没想到是那个畜生给我按了个隐形摄像头,录下了我们的……. 6 我一直就隐隐觉得哪里不对,原来,她上次的描述里,有意隐瞒了一个武颂国,我有点生气,律师被坑的事情太多了,好好准备几个月的资料,开庭时,当事人突然翻供,打你个措手不及,是让人既窝火又伤神的事,就冷冷地逼问:“李小明拿视频要挟你对吗?你告诉武颂国视频的事了吗?” 她开始舔嘴唇,这是她打算说内心秘密的开场动作:“是的,我本来想告诉武颂国的。可当时,武颂国跑过来和我说他要提副所长了。那天,他特别激动,说后半辈子绝对不让我受委屈,我就把事情压在心里没说。我们彼此错过太久了,都是带着愧疚在补偿,补偿对方,也补偿自己。就这样,我的把柄落在李小明手里,几乎没法活。 我本来没想那么多,只想杀人赔命。但进来之后,有人和我说,我这种情况,还有自首情节,找个好律师,应该不会判死刑,减几次刑,坐几年牢,就会被放出去。还有人说,我这是正当防卫,可以直接出去的。本来我就给姥姥存了好多钱。等我出去带着她们离开这座城市,从头再来吧!” 这次会面我明显感觉到,她变得乐观了,开始期待未来,可惜在对我描述的未来里,唯独没有武颂国,我猜在她做决定之前,就已经接受了最糟糕的结果,可能这辈子又要和他错过了。 我突然有点可怜她。 她低着头看脚尖,我低着头装作看笔记,等我们都恢复过来,我问她,:“你怎么杀的李小明。” 她摇着头说:“就是捅死的。” 我说:“说说细节,我什么都不知道没法帮你。” 她开始抖动睫毛,眼神飘忽不定起来,她说:“就是捅死的。”说完她手攥成拳头给我比划着,可惜,又是反手握刀的姿势。 “你相信我。不是武颂国,是我杀的,和他没关系。” 我摇了摇头,她没得救了,她想保护的人落网了,他们那些隐瞒的深沉的感情,将一起葬送在高墙之内,可到现在她依然执迷不悟。而且,隐隐觉得还有哪里对不上? 就在我打算用正当防卫为张雪玲辩护时,草花街派出所,破获了一起入室盗窃案件,失主在认领失物时,着重提到了他家成套的俄罗斯花柄刀具少了一把,当时,办案的民警是老资格,听了一句就联想到,几个月前带着刀来自首的女人。也让事情的真相浮出水面。 我被通知去派出所,进门就看见一个扎着麻花辫的,身穿蓝色的校服,胳膊上别着值日生的袖章的小姑娘,她正捧着一本书在看,交叠着的两条腿,一下一下磕着塑料椅子边缘,听见有人招呼我,她抬起头,冲我甜甜地笑了。她就是张雪玲的女儿笑笑。 笑笑被带到派出所的原因是,她同学知道她家跟李小明的情况后,曾经给了她一把俄罗斯花柄刀防身,而这把刀正是,杀人李小明的凶器。 据笑笑交代,李小明在她放学的路上拦住她,说让她看点东西,她知道李小明不是好人想要绕开。没想到李小明掏出一个手机,给她看视频,而画面上的那个嘤嘤哭泣的人居然是妈妈,她想都没想就跟李小明走了。 当我们问她明知道危险,为什么不通知家长,而是选择和李小明走时,她闪动着天真无邪的大眼睛说,她这个年纪什么都懂,只要李小明把妈妈的视频删除,她什么事都愿意做。 但和李小明上了楼,笑笑才明白,李小明要求她做的事,绝不是一个11岁的小姑娘能想象和承受的,她在遭受暴力侵害时,做出了激烈的反抗。 甚至,趁李小明不备,从书包里抽出了刀。不以为然的李小明,先是在卧室被刺中胳膊,追到玄关时,他被自己家的杂物绊倒,扑过来,跌到刀上,最终致死。 案情到这里豁然开朗,原来,貌似什么都不懂的张雪玲,在这里打了个时间差,孩子不是5月13日被侵犯的,而是更早,但她在供述时,移花接木,让人误认为,侵犯是发生在5月13日当天。 侦查人员调取的监控也间接帮助她证明了,笑笑确实是李小明带上楼的。这样,张雪玲的行为,就存在了正当防卫的情节。 7 当我事后询问她,为什么不直接报案说是笑笑误杀李小明,这样更加简单明确,也更有胜诉把握,张雪玲的回答特别坚定。她说,看见人死了以为要赔上性命,她不能让女儿冒这个险。而且,她也不想女儿被人指指点点一辈子。 听完她的话,我突然就沉默了,张雪玲说出了事情的关键。现在的状态,被侵犯的女孩不仅要承受身心剧痛,而且,最糟糕的是,还会经受不好的流言中伤。 你穿的暴露所以才会被坏人侵犯,你一定是企图勾引别人才会有这样是下场,很多时候,就是有些人会站出来,用指责被害人的方式,来证明自己的“道德清白”,还能让廉价的自己从此有了高人一等的优越感。 每一次,有女孩子被伤害,都是这些人的狂欢,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他们才是最恶毒的凶手。也正是因为有这些因素存在,很多女孩被伤害后,选择默默承受冤屈和耻辱。一辈子都活在阴影里,连阳光都不敢直视。 而武颂国的自首,却完全是意外。 5月13日当天,他受张雪玲的委托,却没有在学校门口接到笑笑,却听说她被李小明接走了,心急如焚的他,迅速给张雪玲打了电话,电话没通,自觉告诉他出事了。他甚至都没往张雪玲的店里走,而是直接上楼,当时他想阻止李小明侵犯孩子,但等他赶到现场时,没看见张雪玲母女,却发现了李小明的尸体。 他万分懊悔,没想到自己就是晚了几分钟,就酿下如此大祸,他认定是张雪玲杀了人,本能地清理了现场,企图转移办案人员的视线。 他在庭审上的自诉有点法盲,但是看出对张雪玲的真情,他说,“爱”这件事不是能错过的,一旦错过了就会千方百计地想要弥补,当他知道张雪玲离婚的时候,心疼的没睡着觉。觉得如果当初自己勇敢一点,也许不会是两个家庭的不幸,当时,就决定要用后半生去弥补自己和张雪玲。 没想到又一次,因为自己的迟到筑成了大错。张雪玲自首的突然,他什么情况都不知道,又无法去看守所看望张雪玲。虽然,他身心自由,却像困兽一样,度日如年,愧疚、焦虑、绝望,让他生不如死,他恨自己懦弱,决定为张雪玲和孩子挺身而出。 后记: 由于笑笑是未成年,且存在正当防卫的情节,被检察机关判定不予起诉。张雪玲被认定为干扰刑侦工作,但情节轻微,社会危害性不大,且有正当防卫情节,不予起诉;武颂国毁灭证据罪成立,但情节轻微,社会危害性不大,判处拘役6个月,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。虽然,他从此与副所长一职无缘,但妻子终于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名。 2018年,11月21日,李小明的女友,在妇产科医院为他生下了一个女儿,重7斤8两,李小明的父母从乡下赶来照顾这对无依无靠的母女。 现在的我总会感慨,人生还真是一期一会,有时候错过对的人,你要用尽全力弥补遗憾。所幸的是,张雪玲和武颂国总算如愿。 这个案子,虽然是恶性案件,但每个人都用尽全力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,也不乏人性的光辉。 这让我想起,东野吾圭在《犯罪嫌疑人X的献身》中的一句话:有时候,一个人只要好好活着,就足以拯救某个人。 (案件中人物均为化名) 【本文纯属虚构,如有雷同纯属巧合;本文系作者原创,请勿转载,侵权必究】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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